曝建新園勾兌假雞湯 員工承認加盟店雞湯造假

發布時間:2011-10-27 10:54 瀏覽量:15

  近日,一位自稱是建新園員工的網友,在彩龍論壇發帖,稱直營店是不可能使用假雞湯的,所有材料都是統一采購,統一制作,“假雞湯是加盟店在用,與直營店無關!”此言一出,立刻在網上引發“眾怒”。網友“女女”也說道:“樓主的意思是加盟店就可以胡作非為了?加盟店就可以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網友“南方北方”甚至調侃道:“‘加盟店’會不會成為繼‘臨時工’后的又一熱詞?”

        

  那么,假雞湯是否真如這位“店員”所說,只有加盟店在使用呢?建新園人事部方先生出面回復,目前建新園在昆明共有30家店,其中20家為加盟店,不論直營店還是加盟店,都歸昆明飲食服務公司統一管理。對于媒體曝光的三無“調料包”,方先生表示,直營店和加盟店均在使用。“這些調料包都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目的是為了在最大程度上保證統一的口味和口感。不過,雞湯并不是假的,也是由配送中心統一熬制、配送。”隨后,方先生還列出了建新園在昆明10家直營店的名單,它們分別是:寶善街店、金碧店、桃源分店、拓東店、東華分店、振興店、永昌分店、佳湖店、麻園店和月牙塘店。

  既然統一配送了“調料包”,雞湯也是真的,那為何永平店又自己添加“雞味精”?方先生稱,擅自添加“雞味精”是加盟店的個人行為,直營店不會這么做。“出現這種情況,是我們管理不當造成的,公司一般發現這種行為,會直接與加盟店解除合同,并且不允許他們再使用‘建新園’的商標。”對于建新園在永平路店的違規操作將作何處理,方先生以調查結果還沒出來為由,拒絕回答,隨后便匆匆掛斷了電話。

  加盟店擅自添加“雞味精”,直營店是不是一點責任都沒有呢?昆明鑫金橋律師事務所的劉永平律師表示,建新園將其名稱授權給其他商家使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產品侵權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產品的商標所有人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的批復》的規定,使用建新園標識的米線視為建新園公司制造,也就是說,加盟店米線有問題,建新園(昆明飲食服務公司)要承擔責任,至于網友“HX1”提到“假雞湯是加盟店在用,與直營店無關!”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劉律師還表示,餐飲企業如有未經過安全性評估利用新食品原料從事食品生產或者從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生產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將對其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直接吊銷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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