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飯店,和房東簽合同要注意什么?
和堂哥籌劃開一家餐飲店,現(xiàn)在在談租門面的問題,和一個房東談得差不多了,但還沒有簽合同,想問問,開飯店,和房東簽合同要注意什么?有經(jīng)驗的朋友幫忙介紹下
3 條回答
1.確認該商鋪可以做餐飲,在房產(chǎn)證的用途上有
2.如果房東無法提供是否可做餐飲,需要明確其相應責任
3.簽多少年,從什么時候開始遞增
4.裝修免租期,根據(jù)面積,一般1-3個月
5.明確其他費用
1、租期可約定長一些,以免到時你生意很好,要續(xù)簽合同時,房東漲價.2、約定你方可以轉(zhuǎn)租,以免生意不好時可以將房屋轉(zhuǎn)給他人。3、盡量減少你方的違約責任,加重房東的違約責任。4、核實房產(chǎn)證等。
租房時,會遇到中介不收中介費的情況,中介費是中介主要收入來源,為何現(xiàn)在卻放棄,房客真的能享受到免費的午餐嗎?其實不是這樣的,中介把中介費全部加到了房租里,看似無中介費,卻比交中介費花的多,因此建議您在租房時,一定要與房主確認一下,看不見房主的房子多便宜也不要租。
一、租賃雙方的義務各有哪些
(一)承租人的義務有哪些
承租人有正當使用出租房屋的義務,即應當按照約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質(zhì)使用出租房屋。
1、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2、對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3、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質(zhì)使用。
4、承租人對出租房屋承擔保管義務。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承租人能否對出租房屋進行轉(zhuǎn)租應當經(jīng)出租人同意。
(二)出租人的義務有哪些
1、交付出租房屋的義務,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義務,出租人應當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約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維修義務,出租人應當履行出租房屋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出租房屋權(quán)利瑕疵擔保義務。
二、租賃一方不履行義務該怎么辦
租房時可能因為簽合同是比較草率,很多事項都沒有約定明確,因此發(fā)生糾紛也是常有的事情,而糾紛可能涉及的利益比較大,當事人雙方都會比較重視,而發(fā)生糾紛的處理方法只要有以下幾個:
1、當事人雙方可以協(xié)商解決。任何糾紛解決的首選方法都是協(xié)商,因為協(xié)商不需要走太過正式的法律程序,耗費時間短,雖然也存在著難以達成一致意見等缺陷,但在有些情況下反而是比較有效的方法。對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的事情,可以根據(jù)協(xié)商的結(jié)果,訂立比較全面的補充協(xié)議。這也是最好的解決辦法,這樣既省時又省事。
2、通過仲裁解決。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jù)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xié)議,自愿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并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quán)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但是人在訂立合同時,在合同中約定糾紛決定辦法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
3、向有關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爭議解決辦法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這個時候需要確定:管轄的法院,標的額大小,以及訴訟文書的寫作,等等各個方面的事項。